1月3日,叙利亚经贸部发布决议,禁止从所有国家包括与叙利亚签定自由协议的国家进口海关条例第44-94条规定的榉木含量超过70%的木制家具,但决议发布前已发货或已到港的商品除外。
同时,叙利亚经贸部发布决议,允许从所有国家进口海关条例07.13中规定的小扁豆、鹰嘴豆、豌豆等豆类商品,有效期至2012年5月13日,并需遵守叙利亚农业检疫法规。
关于参加“第二届世界数贸大会暨首届中国-阿拉伯国家数贸大会启动仪式”的邀请函
第二届世界数贸大会暨首届中国-阿拉伯国家数贸大会 将于4月2日在京举行启动仪式
Egypt & China, A model of “Pioneering Villages Combating Povert
中阿网智库征稿启事Call For Papers of China-Arab.com Thinktank
三奇发展集团向五国驻华使馆捐赠防疫物资交接仪式在京举行(含讲话全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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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勇(卡利姆)从事中阿友好工作14周年、中东和平工作7周年招待会在京举行